采编系统入口
期刊信息
本刊声明
编辑部公告
保护黄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计。4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正式施行。作为一部针对黄河流域的基础性、综合性和统领性专门法律,黄河保护法的颁布及施行,让黄河保护与治理有了“铁规矩”和“硬杠杠”。如何汇聚众力,推动黄河保护法落地见效?且听听这些守护黄河的基层工作者怎么说……
法治之花遍开黄河源
讲述人: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玛多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高玥
千呼万唤,黄河保护法正式施行,我感到底气更足了、担子更重了。
古人云“黄河之水天上来”,实际上,黄河之水就从玛多来。在藏语里,“玛多”是“黄河源头”的意思。玛多县被誉为“千湖之县”,全域都在三江源国家公园黄河源园区核心区。20世纪80年代,长期过度放牧和自然灾害导致玛多县植被破坏严重,草原退化、湖泊萎缩、风沙漫天,曾经的美景不再。
为了修复草原、守护母亲河,玛多县实行禁牧、休牧等措施。2019年开始,玛多县人民法院开始有针对性地面向农牧民进行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全县1.5万余人散居在2.53万平方公里的高原上,要想普法入户、不落一人,可不是件容易事。于是,每个月,玛多法院的工作人员一行六七人组成“马背上的宣讲队”,将法律知识带到老乡们的帐篷里。
摆上桌子、挂好横幅、分发藏汉双语宣传册……一堂“保护三江源、从我做起”的法治宣讲就在蓝天绿草间开始了。一些年纪大的阿克、阿妮(藏语叔叔、阿姨)理解法律法规比较慢,我们就结合一个个真实案例,把“法言法语”转化成平实易懂的口语。
有一次,宣讲队来到黄河乡白玛纳村。宣讲结束后,一位小姑娘跑到我们面前,指着宣传册上的文字问,为什么喝完水的塑料瓶不能直接埋在草原上?同事们解答后,小姑娘扑闪着大眼睛,一蹦一跳地加入清理垃圾的队伍中。这个小小身影,让我明白了普法宣讲的意义所在。每个季度我们还会走进生态环境保护站,对生态管护员进行法治培训。最近,一些村干部还主动向我们“邀课”,希望通过系统、细化的法律培训,让农牧民把黄河保护法理解透。群众的需求就是我们的使命,我们会继续广泛宣讲,让法治之花遍开黄河源头。
上一篇:数字藏品规范应用参考